莆田市2020新能源汽车政策及补贴标准说明
近日,莆田市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建设电动莆田的实施意见》,鼓励岛上居民置换原有燃油汽车,购买本市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充电补助5000元福州打车票,市级财政和湄洲岛管委会财政各承担50%。对具有莆田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个人购买本市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且在莆田上牌的,以发放充电卡方式给予一次性充电补助1500元。
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其它民间资本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共享业务,在全市合理布局新能源汽车租赁场(点),逐渐形成覆盖全莆田出租车发票市的分时租赁服务网点。对车辆运营规模达到200辆以上且每部车运营里程超过1.8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按时给予补助,第一年给予每车每月800元的运营奖励,第二年给予每车每月300元的运营奖励。
2018-2020年,对在莆田市纳税且在本市单一品牌年销售量达到1000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每年给予推广奖励50万元。对于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销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的企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连续三年予以奖励。对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产品推介、展览展销、抱团营销等各种“手拉手”活动以及在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的,根据活动规模等情况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支持莆田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研究机构新开发的车型在本市产业化,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自获得国家《公告》和《推荐目录》起一年内销售量达到2000辆及以上的乘用车,在省补贴的基础上,每款车型再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300万元,销售量达到1万辆及以上时,给予一次性奖励600万元。鼓励开发性价比高、适合农村特点及个性化出行需求的车型,每成功研发并下线一款车型,给予研发经费补助500万元;获得国家《公告》和《推荐目录》给予1000万元奖励;自获得国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之日起18个月内销售量达到10000辆及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上述奖励由市级财政和生产企业所在县区财政各承担50%。
文章来源
- 06-1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集团|SAICMOTOR
(2021年1月7日,上海)泉州的士票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的谋划之年,全年上汽集团整车销量达到...
- 11-03
北汽蓝谷:北汽蓝谷的子公司北汽新能源还开拓了广州、厦门、兰州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5月6日讯,有投资者向北汽蓝谷提问,你好,最新政策显示,30万以上的新能源车必须有换电模式才能享有补贴...
- 11-09
上一篇:人之所贵在于思,人之所能在于行——浙大培训心得体会
发布日期:2019-11-25点击次数:2082次浙大学习培训,共话龙岩发展——在龙岩市政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
- 11-18
来一波3元乗坐福建出租车,棒棒哒!
(这是一辆出租车)这款蓝色SUV出租车,在街头“招手即停”乘坐,一趟只要3元钱!只要3元钱!3元钱!花略高于公交票价的钱...